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第8包:虾米曲线防堵振动煤斗)采购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资金。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第8包:虾米曲线防堵振动煤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第8包:虾米曲线防堵振动煤斗)
(2)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登录后查看)
(4)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二期扩建项目,计划建设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同步按超低排放标准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等环保设施,并预留碳捕集接口。
(5)项目计划投产时间:项目计划2024年12月底前3、4号机组投产。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M4400000707017606001 |
虾米曲线防堵振动煤斗 |
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配套的虾米曲线防堵振动煤斗,具体采购范围及要求详见《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第8包:虾米曲线防堵振动煤斗)采购技术规范书》。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1.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所投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厂商。
3.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1.6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线上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注:企业信息登记应在有效期内。
3.2业绩要求
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个为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提供虾米曲线防堵振动煤斗设备的投运业绩,且至少运行一年。
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型号、承包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的合同主要页和用户盖章版的用户证明(或投运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4. 公告日期: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4日。
递交申请文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4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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