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雨花台区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万元/年(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随着社会力量以不同方式参与养老服务,给养老行业规范管理和日常监督带来了难度。依靠现有行政力量无法施行全行业监管。现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方式,将需评估的项目按分类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接,有效降低行政资源压力,并可为补贴审核发放和服务质量监督提供公开、公正、公平的依据,推动养老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财政资金准确拨付。主要服务内容主要涵盖居家养老项目评估、机构养老项目评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两年,合同周期为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磋商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磋商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
4、第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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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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