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袁河航道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统一项目代码:2109-360000-04-01-530232)。项目业主为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省交通运输厅统筹及省财政安排省港口集团的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和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袁河(荷湖馆~新余段)航道在《江西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2021-2050年)》中规划为高等级航道,是江西省内河航道“两横一纵十支”格局中的一支,航道规划起点为新余浩吉铁路大桥,终点为樟树市荷湖馆村袁河入赣江口,规划里程约103.5km,规划等级为Ⅱ级。本期工程完成航道Ⅲ级标准整治、按Ⅱ级标准建设航运梯级工程。
袁河航道开发工程包括龙尾洲航运枢纽工程、笏洲航运枢纽工程、石洲枢纽改建工程、袁河荷湖馆~新余段航道整治工程4个工程。投资估算144.2亿元。
龙尾洲航运枢纽工程位于新余市新溪乡龙尾洲村附近,是袁河高等级航道3个梯级中最下游梯级,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泄水闸、船闸及连接坝组成,船闸级别为Ⅱ级,建设规模为230×34×5.0m(有效长度×有效宽度×门槛最小水深)。
笏洲航运枢纽工程位于新余市罗坊镇笏洲村附近,是袁河高等级航道3个梯级的中间梯级,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泄水闸、船闸及连接坝组成,船闸级别为Ⅱ级,建设规模为230×34×5.0m(有效长度×有效宽度×门槛最小水深)。
石洲枢纽改建工程位于新余市石洲村,是袁河高等级航道3个梯级的最上游梯级,石洲枢纽已经建设,由电站、泄水闸及上部闸桥组成,未建船闸,预留船闸位置,本次工程对石洲枢纽进行改建,主要包括增加Ⅱ级船闸1座及上部闸桥改建,建设规模为230×34×5.0m(有效长度×有效宽度×门槛最小水深)。
袁河荷湖馆~新余段航道整治工程主要包括荷湖馆~新余段103.5km航道整治、跨临河建筑物改造、导助航设施、航道配套的服务区及锚地、航道信息化工程等。近期Ⅲ级航道水深2.4m,航道底宽60m,最小弯曲半径360m。碍航桥梁根据现状和改建难易程度采取分期改建,对不满足四级通航标准(单向通航孔净宽45m,净高8m)的2座桥梁进行先期改建(渝州大桥、袁河闸桥,其中袁河闸桥列入石洲枢纽范围),满足四级通航标准的桥梁暂缓改建;配套建设支持保障系统。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WYH-SJ1标、WYH-SJ2标、和WYH-SZ标),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
标段 |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
勘察设计 |
WYH-SJ1 |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龙尾洲枢纽及全线航道整治工程的工程勘察(含对工程进行测量,对工程建设地址的地质、水文等情况进行调查等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招标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及分标段招标清单编制,技术交底和施工现场服务等工作。龙尾洲枢纽工程的数字模型试验(总体方案及鱼道数模)、船闸输水系统数值计算及输水系统物理模型试验研究。
2、负责组织实施全线相关的专题研究(满足两阶段设计所需要),包括用地报批、林地报批、节地评价、集约节约用地论证、生态红线有限人为活动论证等。
3、全线后续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
WYH-SJ2 |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石洲枢纽改建工程、笏洲航运枢纽工程的工程勘察(含对工程进行测量,对工程建设地址的地质、水文等情况进行调查等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招标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及分标段招标清单编制,技术交底和施工现场服务等工作。石洲枢纽改建工程、笏洲航运枢纽工程的数字模型试验(总体方案及鱼道数模)、船闸输水系统数值计算及输水系统物理模型试验研究。
2、全线总体设计、设计文件汇总等。 |
设计咨询 |
WYH-SZ |
对袁河航道提升工程设计全线进行过程监督和技术咨询,对提交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等设计成果进行咨询、审核、确认并出具报告,对设计变更文件进行技术审查。 |
2.3服务期限
2.3.1勘察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80天内完成;
(2)施工图设计:自初步设计批复后90天内完成;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4)其余相关工作:根据发包人要求时间节点完成。
2.3.2设计咨询标段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1至附表5。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组成,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格式见附件一);
3.2.2 各标段的联合体牵头人资质应符合附表1相应的牵头人资质要求;
3.2.3联合体投标人以各成员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当年未参与评价的按B级确定。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投标人可同时投2个标段,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4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后查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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