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本溪鑫暾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本溪鑫暾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防风抑尘墙工程
2.2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 招标项目概况:
本溪鑫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防风抑尘墙工程,延304省道先行进行636米、厂区南北270米、东料场厂区周围725米防风抑尘墙的设计施工,按照镀锌管钢柱、土建及框架制造吊装施工工艺。
主要工程量:防风拟尘墙工程按照镀锌管钢柱、土建及框架制造吊装施工工艺。镀锌管钢柱 13590m2,规格主管:114*4.0mm副管:89*4.0mm斜撑:60*3.0mm 横竖:40*60*3.0,防风抑尘网900*6000mm*0.8mm,13590m2,土建材料:1.5*0.8*1.0m,13590m2,以及框架制作,吊装、运输附件等。
2.3.2项目工期
本工程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同时应本溪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本工程项目需在2023年5月1日前完工,故两个条件以先到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分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的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
3.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0日起至2023年3月26日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8:15(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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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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