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机械式立体车库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和设备运行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2023-03-20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J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机械式立体车库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和设备运行管理服务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ZJHC-20230307磋
项目名称:杭州市城市管理局机械式立体车库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和设备运行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万元
最高限价(元):50万元
采购需求:(杭州市城市管理局机械式立体车库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和设备运行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杭州市城市管理局机械式立体车库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和设备运行管理,地面七层共计132个停车位。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四、 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证中必须涵盖机械式停车设备,具备安装、维修能力)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或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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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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