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2023年石家庄市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免疫苗采购
预算金额:1900000
最高限价(如有):A包:350000元;B包:245000元;C包:220500元;D包:655000元;E包:429500元
采购需求:品种一共分为3个标包,分别为: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A包,采购内容为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100万头份,疫苗规格:每瓶20头份;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B包,采购内容为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70万头份,疫苗规格:每瓶20头份;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C包,采购内容为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63万头份,疫苗规格:每瓶20头份;品种二共分为2个标包,分别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国家指定毒株)D包,采购内容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国家指定毒株)50万头份,疫苗规格:每瓶20头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国家指定毒株)E包,采购内容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国家指定毒株)32.6万头份,疫苗规格:每瓶20头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GMP证书;(3)具有有效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专项疫苗生产批准文号;(4)具有国家兽医药品监察所(CMA)检验报告;(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至12,下午12至2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04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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