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永和镇铁山村垃圾清运、洒水除尘项目。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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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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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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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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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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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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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永和镇铁山村垃圾清运、洒水除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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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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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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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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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
④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投标文件获取及递交:
1、从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28日(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报名时缴纳。
3、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定为:2023年3月3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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