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宁矿区北区八号矿井环境影响评价招标人为新疆伊犁犁能煤炭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对新疆伊宁矿区北区八号矿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技术评审,根据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完成报告的补充完善,协助上报行业管理部门,直至取得生态环境部的批复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取得生态环境部的批复文件
2.4服务地点:新疆伊宁县伊北矿区八号矿井
2.5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2:2017年至今具有300万吨/年或以上产能的井工煤矿环评项目服务业绩不少于2例(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内容页、签署页等关键内容页以及生态环境部的批复文件);
3.3资格要求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环境相关专业(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且担任过不少于2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相关项目的负责人。项目服务团队组成人员中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不少于6人(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职称、提供6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
3.4资格要求:4: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廉洁承诺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到2023年4月14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到2023年4月14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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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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