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高含盐水分质制盐项目减温减压设备招标公告
2023-03-28宁波工程中天制盐项目1727-P0032-8010减温减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工程中天制盐项目1727-P0032-8010减温减压设备(WZ20230324-3817-3939-B1)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减温减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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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控制阀执行机构附件 | 1.00 | 套 | 包1-减温减压设备 | ||||
2 | 其他控制阀 | 1.00 | 套 | 包1-减温减压设备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卖方提供的成套设备应是技术先进的,并经过成功业绩证明是成熟可靠 的系统和产品。要求卖方自 2019 以来应具有至少 5 套处理能力≥10t/h,且至少 3 套稳定运行≥1 年以上的蒸汽减温减压设备工程业绩。业绩介绍要求包括业 绩总体情况、设计工艺及参数、运行、维护等方面内容的详细介绍,应附有对 应业绩的书面证明材料(技术协议、合同、增值税发票)及有效联系方式。 3.1.7 卖方的设计及设计文件组成、深度应执行并满足中天合创高含盐水分 质制盐项目相关统一规定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发布的《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 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卖方必须按照中石化宁波工程有 限公司(SNEC)图纸格式要求交付设计图纸。 3.1.8 中天合创高含盐水分质制盐项目设计文件需要提供三维模型。为满足 交付需求,卖方提供的的文件资料须提供三维模型,满足招标技术文件及项目 实施要求。 3.1.9 氯化钠双效蒸发减温减压设备:蒸汽量≥35t/h(120%工况); 氯化钠干燥减温减压设备:蒸汽量≥1t/h(120%工况); 母液蒸发结晶及高级氧化减温减压设备:蒸汽量≥10t/h(120%工况); 硫酸钠干燥及残液干燥减温减压设备:蒸汽量≥3t/h(120%工况); 3.1.10 性能保证参数 卖方应满足以下性能保证指标要求,如卖方能提出更高的性能数据,以卖方的数据作为性能保证值。如卖方无法满足其中任一指标要求即按照不合格供应商处理。 1. 处理规模 (1)氯化钠双效蒸发减温减压设备:蒸汽量≥35t/h(120%工况); (2)氯化钠干燥减温减压设备:蒸汽量≥1t/h(120%工况); (3)母液蒸发结晶及高级氧化减温减压设备:蒸汽量≥10t/h(120%工况); (4)硫酸钠干燥及残液干燥减温减压设备:蒸汽量≥3t/h(120%工况); 2. 参数要求 减温减压器具体参数详见表 3.1-1~5。 3.1.11 性能保证参数 3.设备保证 (1)买方所供设备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 20 年。动设备大修周期不少于 4 年。 (2)确保处理装置本质安全可靠。 中天合创化工分公司高含盐水分质制盐项目 蒸汽减温减压请购技术文件 30 (3)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中表 3.0.1 各 类生产场所噪声限值中规定生产车间正常生产要求 85dB(A)以下。 (4)设备完好率 100%,静密封泄露率≤0.5‰,备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 态。 (5)仪器仪表校验合格率保证。 常规仪器仪表及分析仪表仪器仪表完好率 100%,仪器仪表投用前必须经过 国家法定机构校验,合格率 100%并提供有效的校验报告或证书。 3.1.12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8日 8:00时至2023年4月3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6日09:00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09:00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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