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渌口区淦田太湖风电场项目(一期)、炎陵县龙溪风电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渌口区淦田太湖风电场项目(一期)、炎陵县龙溪风电场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能源【202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70%:30%,招标人为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炎陵县
2.2建设规模:渌口区淦田太湖风电场项目(一期)规划建设11台4.55MW等级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0.05MW;炎陵县龙溪风电场项目规划建设20台5.0MW等级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MW。
2.3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项目施工工期12个月,开工日期以项目招标人正式通知日期为准。
2.4监理服务期限:2023年6月10日至2024年12月10日,日历549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服务期18个月)
2.5招标范围: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水土保持监理、场内(外)新建、改扩建道路工程,风机平台、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风电机组及箱变设备安装工程,升压站内电气、通信设备安装,场区35kV集电线路(架空线路/直埋电缆)工程,35kV开关站/110kV升压站/220kV换流站建筑、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等工程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工作,及其他与主体工程相关的零星辅助工程的监理工作。质保期内的消除缺陷监理工作。本工程环境监理不在本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8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独立承担2个及以上50MW等级及以上风电机组建筑、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2018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备1个及以上50MW等级及以上风电项目的总监业绩。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3月29日9时至2023年4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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