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市辖区][公开招标]焦作某部副食品原材料协议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焦作某部副食品原材料协议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二次)
3、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一标段:调料(含米面粮油豆制品)、饮料类、奶制品类、蛋类;二标段:禽畜肉类、水产类;三标段:蔬菜类、水果类。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一标段192万元;二标段:303万元;三标段153万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范围:某部对调料(含米面粮油豆制品)、饮料类、奶制品类、蛋类;禽畜肉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等原材料进行公开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期:供应商按照使用单位计划需求,于送货每日早上7时前将货物送达,须送到使用单位指定的地点,由伙食管理单位组织验收。如遇使用单位重大保障及其他应急情况,供应商应按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和时间进行供货保障。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焦作市)。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6)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2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的具有一证即可);
2.3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自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清单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信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信息)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30日08时00分至2023年4月6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2、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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