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旭龙水电站大坝工程速凝剂采购项目已由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速凝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
旭龙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德钦县与四川省得荣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游河段,下游距奔子栏镇72.8km,上游距昌波电站坝址75.5km,东南距得荣县直线距离约16km,东距甘孜州310km,南距“香格里拉”和虎跳峡分别约156km和247km,东北距成都直线距离约520km,东南距昆明直线距离约540km。
2.2产品规格、数量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暂定数量供货地点
1速凝剂无碱液体速凝剂、掺量为4%-8%吨466.55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羊拉乡旭龙水电站施工区域
2速凝剂碱性速凝剂(粉状)掺量为4%-8%吨324.08
注:1、具体数量及规格根据现场实际确认,实际使用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投标人不得因供货数量等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及其他要求。
2、单价不限于运输、保险、加工费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投标人所投材料必须通过国家有关标准;
3.5投标人2021年至今至少具备3个相似供货业绩(合同额不低于100万);
3.6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履行合同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感兴趣的投标人必须按下述要求完成报名后方可参加投标。
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12:30时至2023年3月5日14: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无休),报名。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3年4月2日08:30时至2023年4月7日14: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无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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