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洗衣房经营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3-04-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SD-2023-CCG125
项目名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洗衣房经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教育厅对学生后勤管理相关规定,满足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需要,加强学生健康管理,防止各类传染病,结合采购人警务化管理实际,根据施工图设计图纸,分别在5栋学生宿舍每层楼盥洗间及产教融合区设计了洗衣设备区,共计29间单独洗衣房。
按照教学规划安排,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规划有学生约4700名,教职工约500名(具体人数以学校实际搬迁进度为准)。采购人计划通过竞争性磋商引进一家供应商投资经营,经营期限5年+2年(5年服务期满后,若洗衣机房经营满足合同约定,服务质量好,经供应商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可延长1~2年经营期,具体延长年限以学校审核为准。),纳入采购人统一后勤管理,供应商经营期间的收费价格按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执行,经营期满后学校重新招标确定新校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洗衣房经营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项目运行所产生的所有水电气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供应商应在次月10日前一次性向采购人支付上月水电气费用。采购人提供水电气接口及设备安装场所,自助设备购买、水电气线路改造、设备安装及调试、运营期内设施设备的维修及保养、安装场所设计改造等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投资。(供应商在项目施工前应将详细规划安装方案报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做到标准、安全、美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五年(实际服务期从交付运营之日开始计算)+2年(5年服务期满后,若洗衣机房经营满足合同约定,服务质量好,经供应商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可延长1~2年经营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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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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