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后查看)受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什邡卷烟厂委托,现对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雪茄烟叶发酵工坊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及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ZY
二、项目名称: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雪茄烟叶发酵工坊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及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1、 招标内容: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什邡卷烟厂雪茄烟叶发酵工坊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及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
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提供全部技术基础资料,6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书,上报有审批权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核通过后,10日历天内投标人根据评审修改意见提供最终验收成果。
3、 服务地点: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
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8、 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
(5)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被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或烟草行业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接受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六、投标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禁入期限内的;
2、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采购禁入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采购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3、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
5、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每日上午9: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2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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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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