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登录后查看)受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入炉煤采、制样设备校验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入炉煤采、制样设备校验
2.2项目编号: M4101000065000767121
2.3采购范围:供应商须对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入炉煤采、制样设备进行性能检定,并出具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鉴定报告。(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要求)。
2.4服务期限:取样完成后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鉴定报告交付采购需求单位。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定。
2.6鉴定结果有效期:出具报告后2年。
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机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提供能力附表(附表包含GB/T19494-2004,DL/T1339-2014,DL/T 747-2010,GB/T477-2008、GB/T 475-2008、GB/T474-2008能力)。(提供资质证书,能力附表复印件或扫描件)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4月06日至2023年04月13日,(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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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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