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执行概算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南九峰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执行概算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DCZ
2.3电站工程概况:河南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新乡市辉县市黄水乡,距新乡市、郑州市直线距离分别约为40km、75km。电站装机容量2100MW,额定水头682m。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202m,死水位1172m,调节库容830万m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507m,死水位472m,调节库容841万m³。
2.4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有(但不限于):
(1)收集并熟悉河南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设计、施工技术及工程实际资料,据此分析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及潜在的设计、地质及工程所在地客观风险。
(2)收集国家、地方政府及水电行业现行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法规、政策及标准,招标人有关工程管理制度,以及本工程可研设计报告、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及签约合同、市场价格水平、工程结算、与电站相关的技术经济资料等,对合同的变更、价差及其他风险等独立列项进行分析。
(3)全面调查、复核、研究与项目相关的工程建安工程及设备采购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分析影响各标段施工的关键因素及存在的投资风险,以造价专业技术计算确定风险值,在执行概算中予以考虑。
(4)制定执行概算编制大纲,报经招标人审查后作为执行概算编制依据。
(5)执行概算主要内容:工程技术分析、执行概算、经济效益分析。
(6)执行概算阶段性成果向招标人进行汇报,通过招标人的审查。
(7)根据审查意见完成修改,向招标人提交正式执行概算成果。
2.6服务期限:2023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4月30日前具备审查条件)。
2.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本项目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须包含不少于3名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质的成员(能够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内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若企业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的,则提供2019-2021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3.4.1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上述任一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售价
4.1获取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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