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购置6台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项目招标公告

2023-04-10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购置6台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人编号:SD(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购置6台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项目。
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具备供货条件,具体送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保证无条件的在5日内完成本合同要求的所有安装、调试工作,满足招标方要求。
4.实施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青岛市株洲路137号)。
5.项目内容:购置6台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150.0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控制单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3.投标人所投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为国内生产组装的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类);所投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为原装进口的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自行查询,招标代理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近三年(自2020年03月01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自2020年03月01日(近三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8.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04月11日-2023年0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15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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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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