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AGV激光搬运小车(2023年)购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延安卷烟厂AGV激光搬运小车(2023年)购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AGV激光搬运小车(2023年)购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AGV激光搬运小车(2023年)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执行的,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相关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要求截图内容必须反应投标人的股权关系、管理关系等内容,打印日期为从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后)。
(5)对列入烟草行业或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单位,禁止其在列入“黑名单”期限内参与招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17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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