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部绿化苗木种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04-12
某部绿化苗木种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绿化苗木种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部绿化苗木种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1.1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东部科技城金科路156号
2.1.2工程内容:绿化苗木采购、种植;园林景观设计、施工。面积约25亩。
2.1.3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包括全部管网、道路等配 套工程的所有工程内容。承保范围内项目发包方不得另行发包给他方(除承包方同意外)。
2.1.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本项目概算:约239.15万元
2.3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11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
2.5 招标范围:范围内全部工程设计、建安工程及采购,满足本项目达到所需的设计、施工、采购的全部工作。包括工程的设计、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配合竣工交付使用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建筑行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3月至今)类似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提供类似工程设计、施工单项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拟任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并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
7、拟任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8、拟任的施工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9、拟任的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根据项目建设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施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经理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1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1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3年度或2019年度-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和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14、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1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6、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7.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17.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17.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17.4、如若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联合体中的责任、承担任务量,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提交;
17.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17.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3 年 4 月12日 18:00 分——2023 年 4 月 17 日 18:00 分
5.2、获取网站:(登录后查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5月 6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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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