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设施农业示范种植(五家乡塑料大棚)建设项目,已由东农发〔2023〕51号文件《东乡县设施农业示范种植(五家乡塑料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东乡县设施农业示范种植(五家乡塑料大棚)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东乡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
3.建设地点:东乡县五家乡卡家村、尹家村
4.资金来源:东乡县2023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5.概算投资:总投资为1330.03万元,工程建设费用1177.99万元
6.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08.54亩,新建塑料大棚242座,总长度 12195.00m, 保鲜库、加工车间1座,建筑面积677.76m2 , 生产用房2座,每座建筑面积48.60 m2 , 泵房1座,每座建筑面积91.93m2, 农资库房120.0m2。硬化场地600m2,砂石道路长1850m,宽2.50m,蓄水池1座,有效容积2500m3。排水渠1750m, 铁丝网围栏337m, 铁艺大门1座,土方工程1500m3 , 土壤改良42.64亩。配套的灌溉官网、供电工程。安装水泵4台,灌溉首部设备2套,制冷机组1套,变压器增容改造1台,移动式卫生间2座。(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
7.计划总工期: 155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5月26日-2023年10月27日
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 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 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
7. 业绩要求:2018 年4月至今同类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依据)业绩。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获取时间:2023年4 月13 日至2023年4月17日(每日 00:00-23:59)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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