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宿迁市开诚实业有限公司的西楚生活广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西楚生活广场消防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西楚生活广场消防改造
2.1.3合同估算价:25.4万元
2.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1.5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消防规范,满足消防整改要求后付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
2.1.6质量要求:符合消防规范,满足消防整改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西楚生活广场消防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要求:拟选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13日09:00至2023年04月17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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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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