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系统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36
1. 招标条件
本次MES系统框架协议采购的招标人为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用户包括但不限于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圣奥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富比亚化学品有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河北中化滏恒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中化滏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中化鑫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中化高性能纤维材料有限公司,中化(宁波)润沃膜科技有限公司,中化工程塑料(扬州)有限公司,兰州蓝星纤维有限公司,蓝星(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化连云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中化连云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下MES系统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MES系统”)框架协议采购。
2.2 招标人: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3 最终用户:包括但不限于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圣奥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富比亚化学品有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河北中化滏恒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中化滏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中化鑫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中化高性能纤维材料有限公司,中化(宁波)润沃膜科技有限公司,中化工程塑料(扬州)有限公司,兰州蓝星纤维有限公司,蓝星(成都)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化连云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中化连云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2.4 招标内容与范围:中化国际从推动卓越运营,降低采购成本,数字化建设协同共享的需求出发,拟在化工事业部范围内进行生产运营系统(MES)统一选型采购,以期在未来3-5年内推动事业部范围内尚未实施生产运营系统的生产单位系统全覆盖。
本项目在进行MES框架采购的同时,以下属扬农集团瑞泰公司为实施单位试点,结合瑞泰公司业务需求,从框架中选择部分相应的模块具体实施建设MES系统项目。
(1)本次招标确定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第二的投标人为入围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
(2)确定入围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与其签署框架协议,框架协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有效;
(3)招标人对签署《框架协议》的入围中标人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保证,每次采购的具体模块数量及交付时间以最终用户向入围中标人下达的书面《采购合同》为准。
2.5 主要技术规格:平台先进性,服务器支持本地、虚拟化、云等方式部署,客户端支持跨平台、主流操作系统、多浏览器的应用。支持多组织多租户的集团化部署和分布式应用。
平台稳定性,支持集群部署,支持≥500并发用户的同时在线系统访问,提供7*24小时无间断可靠运行,终端相应时间<1s。
平台扩展性,支持业务扩展、系统集成和接入能力、数据采集能力。
平台易用性,软件界面要求友好精美,风格统一,现场操作端友好简单的人机交互,人性化提示。
平台安全性,具备基本的安全功能,认证功能,链接信息和账户加密要求,长时间未操作页面自动推出用户登录,与主流杀毒软件兼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交付地点:最终用户项目现场,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2.7 交付期: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具体交付期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
1)如为全国长期代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
2)如为区域代理,授权省份包含但不限于江苏省、山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徽省、河北省、浙江省、甘肃省、上海市;
3)其他情况,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其他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授权范围须包含上一条款列明省份)。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3.3 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3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已投入运行的流程工业生产管理系统项目的业绩。
证明材料:1)业绩的案例说明;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项目验收证明复印件;3)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首页、金额页、服务范围页和签章页等)复印件。
3.4 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在已投入运行的流程工业生产管理系统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
证明材料:1)业绩的案例说明;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项目验收证明复印件;3)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首页、金额页、服务范围页、项目经理姓名页和签章页)复印件,若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其他证明其任职的材料;
(2)须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内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
3.6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8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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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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