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油库安全智能管控平台建设等第一批隐患治理项目
招标编号:ZY23-SH05-FW2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油库安全智能管控平台建设等第一批隐患治理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 招标概况:依据应急管理部《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简称指南)及《销售分公司安全风险智能管控平台建设方案》整体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拟完善宜昌、襄阳、荆州、黄冈4座油库安全风险智能管控平台库级基础建设、油库消防系统升级及隐患改造、襄阳油库总排放口设置流量计。
2.2 招标范围:
2.2.1.宜昌、襄阳、荆州、黄冈4油库进行油库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基础配套建设及数据集成上传(含硬件采购及安装),具体配套内容如下表:
序号 |
配套建设内容 |
1 |
人员定位系统 |
2 |
视频智能分析 |
3 |
数据采集安全隔离网闸 |
4 |
环境监测设备 |
5 |
智能巡检和作业许可配套设备 |
6 |
自动化集成改造服务 |
7 |
数据采集服务 |
8 |
雷电预警系统 |
2.2.2.襄阳油库,荆州油库,黄冈油库各库消防系统升级(消防手报处增加一组声光报警连锁,在手报启动后声光报警同时启动);
2.2.3.襄阳油库污水总排放口增加污水流量计。
2.3服务地点:湖北省内(宜昌油库、襄阳油库、荆州油库、黄冈油库)。
2.4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技术、服务要求》。
2.5服务质量要求 :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12小时内响应问题,48小时内解决问题”服务承诺。符合现行业务服务管理规范要求。详见附件《技术、服务要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完成;自项目验收通过后2年内提供免费质保服务。
2.7投标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2.8标段划分及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须提供标段总报价和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任何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划分 |
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含税,税率9%) |
实施地点 |
具体内容 |
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
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
标段一 |
黄冈油库 |
智能管控平台建设 |
59 |
153 |
消防系统升级改造 |
18 |
荆州油库 |
智能管控平台建设 |
60 |
消防系统升级改造 |
16 |
标段二 |
襄阳油库 |
智能管控平台建设 |
60 |
137 |
消防系统升级及隐患改造 |
15 |
污水总排放口增加污水流量计 |
2 |
宜昌油库 |
智能管控平台建设 |
60 |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均可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评标时,如投标人在第一标段中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剩余的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及报名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提供①在有效期内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②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的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3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3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无不良行为记录;
3.3.4 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3.5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4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无不良行为记录。
3.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满足本项目需要,安全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 类)。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个已完成的油库安全管控平台相关业绩。须提供①合同扫描件(首页、合同标的结算条款所在页和签署页等关键页)并加盖公章②发票明细或提供合作方盖章确认的对账证明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一份合同算一个有效业绩。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6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连续三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或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包含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等,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若供应商成立年度不足三年,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谈判截止日之前半年内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根据提供的2021或2022年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供应商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
3.7 QHSE体系: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须提供证明文件)。
3.8.安全生产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须作出承诺)。
3.9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招标人工程项目管理要求,接受招标人工程质量安全及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的约束及处罚。
3.10诉讼与履约:
3.10.1投标人承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10.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投标人如有正在诉讼的案件请如实反映,否则取消其资格。
3.11其他要求
3.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11.2承诺遵守《合规交易承诺函》(见文件)全部内容。
3.11.3投标人须具有中石油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 培训合格证明或承诺中标后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 培训并合格,如未参加HSE 培训、在签订合同前培训不合格或无承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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