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5年灰渣综合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04-17
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5年灰渣综合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5年灰渣综合处理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左店镇左店村和永丰村交界处,在左店镇政府的南部,距左店镇政府约1.5km处,西面临近合水路,项目建设规模为:1×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1×130t/h高温高压水冷振动炉排锅炉,于2021年01月18日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拟对2023-2025年灰渣综合处理服务进行发包,项目范围如下:
负责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炉渣外运及综合处理工作;
负责渣吊全天值班操作及飞灰系统装车操作工作;
负责飞灰、炉渣车辆每日调度、装卸及运输工作;
负责作业人员及运输车辆等资源配备工作;
负责飞灰、炉渣处理工艺满足环评、环保要求;
具备飞灰、炉渣存放场地,场地建设标准满足环保要求并通过环保验收;
负责灰渣综合利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安全环保处置;
负责飞灰、炉渣库现场文明生产及保洁工作;
每月初向招标人提交上个月的灰渣处置情况报表,报表应包含处置数量、处置方式、处置去向等内容。
2.2 最高限价:306.6007万元。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影印件);
3.2 至少具有1个2019年1月1日以来灰渣处置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合同履约良好,且所服务的项目均未发生过质量和安全事故(提供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5月8日每天9:00—17: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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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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