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曹妃甸12-1南油田扩建项目火气探测报警设备采办招标公告

2023-04-17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曹妃甸12-1南油田扩建项目火气探测报警设备采办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曹妃甸作业公司 标段(包)名称:曹妃甸12-1南油田扩建项目火气探测报警设备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曹妃甸12-1南油田位于渤海西部海域。油田位移塘沽(天津)东南110公里,大连(辽宁)以西230公里。油田水深约23~30米。项目拟新建一座四腿无人平台曹妃甸12-1南 WHPL,依托于曹妃甸12-1南WHPF平台。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火气探测报警设备 主要技术规格:火焰探头,可燃气探头,硫化氢探头,氢气探头,烟探头,热探头,声光报警设备,FM200释放/抑制报警设备,手动报警站,弃平台按钮 数量:一批 交货地点:天津滨海新区买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2023年9月28日前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集成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集成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投标人已以自己制造/集成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CCC认证:(开标时需要进行资质信息公开)投标人需提供火焰探头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进行业绩信息公开) (1) 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火气探测报警设备,包括火焰探头,可燃气探头,硫化氢探头,氢气探头,烟探头,热探头,声光报警设备,FM200释放/抑制报警设备,手动报警站,弃平台按钮)应具有至少1个项目的业绩(设备数量不低于以下要求,可燃气探头40个,火焰探头30个,热探头25个,烟探头24个,氢气探头1个,声光报警设备32个,FM200释放和抑制报警设备30个,手动报警站22个,弃平台按钮3个)。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以上产品的全部类型可以体现在同一个项目业绩合同中,也可以按照多种或单种产品类型体现在多个项目业绩合同中;②同一类型产品的数量只能按照在单个项目业绩合同中计算数量;即同一类型设备数量不接受多个业绩合同累计计算。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交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相应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其他要求: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4月17日到2023年04月23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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