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25-1油田W-1井区开发项目火气探测报警设备采办 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锦州25-1油田W-1井区开发项目火气探测报警设备采办 工程项目名称 锦州25-1油田W-1井区开发项目火气探测报警设备采办 项目概况 锦州25-1油田W-1井区新建1套泥面以下水下生产系统JZ25-1W SPS(3口采油井、2口注水井)。水下生产系统的电力供给、通信、化学药剂注入和液压动力通过4.921km的强电复合脐带缆与JZ25-1 WHPB连接。脐带缆中的管线用于传送化学药剂和液压液的供应与循环,控制电缆用于为SCM、PPTT等用户供电,光缆用于实现水下设备与上部控制系统的通讯,中压供电电缆用于电潜泵供电。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标段信息 1. 锦州25-1油田W-1井区开发项目火气探测报警设备采办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HW-GK-5251/01 发标日期 2023年04月17日 主要技术规格 可燃气探头、烟探头、火焰探头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3年11月16日前 交货数量 1批 招标范围 详见项目概况和主要技术要求。 出资比例 不适用 生产能力 不适用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集成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集成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投标人已以自己制造/集成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开标时需要进行资质信息公开)投标人需提供火焰探头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进行业绩信息公开):(1)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火气探测报警设备,包括火焰探头,可燃气探头,烟探头,热探头,声光报警设备,FM200释放/抑制报警设备)应具有至少1个项目上的业绩(设备数量不低于以下要求,可燃气探头40个,火焰探头30个,热探头25个,烟探头24个,声光报警设备32个,FM200释放和抑制报警设备30个)。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以上产品的全部类型可以体现在同一个项目业绩合同中,也可以按照多种或单种产品类型体现在多个项目业绩合同中;②同一类型产品的数量只能按照在单个项目业绩合同中计算数量;即同一类型设备数量不接受多个业绩合同累计计算。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交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相应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04月17日 至 2023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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