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公司渤海区域海上平台火灾监控设备维保技术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2023-05-24服务项目名称: | 装备公司渤海区域海上平台火灾监控设备维保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
完工期: | 合同有效期为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 |
项目概况: | 海上平台火灾监控设备维保业务,针对海上平台火灾监控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渤海区域海上设施及陆地终端 |
服务内容简介: | 海上平台及陆地终端的火灾监控设备提供维保技术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 火灾监控设备相关的配件的安装服务; 2. 火灾监控设备的功能调试; 3. 火灾监控设备的检测、维修、保养服务; 4. 火灾监控设备的改造服务。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投标时同时提供以下资质:(1)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既往业绩(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1项火气系统相关备件采购和火气系统技术服务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5月24日到2023年05月29日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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