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武夷山武鑫工贸有限公司企业经营用车采购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2025-04-28
1、项目编号:HXZ(南)25013-2

2、询价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环境标识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 :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