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浙江公司2023年全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中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有效期内中标份额执行完则本次采购框架协议终止;有效期到期但份额没有全部执行完时,招标人有权延长协议有效期或终止协议】。
本项目拟采购全省所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等,满足消防控制中心对整个建筑物实施火灾自动报警的全部功能。本项目中每个订单为交钥匙工程。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000万元(不含税)。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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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供货时间:【自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60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及第三方检测】。
1.3 交货地点:浙江(招标人指定地点)。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或等于【2】家且具备竞争性继续进行评审时,中标人数量【2】家,中标份额分别为第一名为项目预算的 60%、第二名为项目预算的 40%。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人综合得分比排名第二的中标人高【10】分(含)以上,排名第一中标人的份额调增【10】%,排名第二中标人的份额调减【10】%。】
(2)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等于 2 家且不具备竞争性或少于【2】家时,本项目重新招标失败。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2000万元】,其中零星设备及辅材核算费率最高限价为1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火灾报警控制器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1.5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 投标产品品牌的火灾报警系统类消防产品自 2021 年 1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
2.1.7 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复印件,并承诺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其他投标产品均已通过3C认证,项目实施时,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产品3C认证进行核验,如发现某种产品未通过认证,则终止该产品的供货。
2.1.8 投标人需满足技术规范书中关键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
(2)★投标人须具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及调试等完成项目整体实施所需的相关资质和能力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交付产品和项目实施过程须符合国家、行业要求相关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要求,并通过第三方检测。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须做好机房或办公楼已有设备设施的防护,不得出现损坏设备或影响机房(办公楼)正常运行的情况。
(3) ★本项目要求所投的产品须满足浙江电信动环监控系统统一互联B接口技术规范,并承诺在中标后30天内完成与天翼安防监控平台的接口对接联调,实现信息采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2.1.9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6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5月26日18时00分至2023年05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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