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相关会议审批批准实施。对楚雄州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楚雄州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YNCL-2023-117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控制价:2100万元
2.5招标内容:楚雄州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6交货期限: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
2.7质保期:1年。
2.8交货地点:楚雄州永仁县城东片区污水处理厂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2023年成立的企业不提供;
3.3.其他要求:
①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未处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名单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书面声明)
②诉讼及仲裁:如实声明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声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如有相关诉讼,须声明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本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投标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做废标处理。
④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职务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页查询截图。
⑤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
⑥出据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5.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30分至18点00分(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17日8点30分至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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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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