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霍州煤电集团晋北煤业有限公司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1.2采购人:霍州煤电集团晋北煤业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晋北煤业公司位于忻州市静乐县城东南,直线距离9km,行政区划分属静乐县娘子神乡管辖,隶属于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四证”齐全有效。2012年12月10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我矿换发采矿证,证号:C1400002009041220012886,有限期限2012年12月10日至2030年12月10日,批准开采2-6号煤层,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120万t/a,井田面积8.5672km2。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和《煤矿防治水细则》以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132号等有关规定。开展对矿井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冲击危险性、导水裂缝带,地表水体、地下含水体、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等进行普查。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霍州煤电集团晋北煤业有限公司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
2.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2.4服务期限:3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能单独签订合同的能力;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该项目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被霍州煤电集团列入《谨慎合作企业》的。
3.3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该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3 年 07 月 21 日 17 : 30 起至 2023 年 07 月 25 日 17 : 30(北京时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3 年 08 月 0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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