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况
根据《集团公司风力发电机组倒塔反事故措施》要求,枫伊风电场40台三一风机、呼云风电场60台三一风机、艾枫风电场20台三一风机、祖安风电场20台三一风机未安装塔筒晃动装置,李家梁风电场66台东气风机、白天赐风电场17台金风风机、12台海装风机、董新庄风电场50台上气风机、15台金风风机均未安装塔筒晃动及基础沉降观测装置,无法实时掌握风机塔筒晃动和基础沉降情况,机组需加装塔筒晃动、基础沉降观测装置对风机塔筒晃动和基础沉降进行实时观测分析。
风电场风机信息如下:
序号 |
场站 |
机型 |
风机厂家 |
单机容量 |
风机台数 |
1 |
枫伊风电场 |
SE2500-141 |
三一 |
2.5MW |
40 |
2 |
呼云风电场 |
SE2500-141 |
三一 |
2.5MW |
60 |
3 |
艾枫风电场 |
SE2500-141 |
三一 |
2.5MW |
20 |
4 |
祖安风电场 |
SE2500-141 |
三一 |
2.5MW |
20 |
5 |
李家梁风电场 |
FD89B-1500 |
东方电气 |
1.5MW |
66 |
6 |
白天赐风电场 |
HL111-2000 |
海装 |
2.0MW |
12 |
|
GW93-1500 |
金风 |
1.5MW |
17 |
7 |
董新庄风电场 |
W2000C-111-80 |
上海电气 |
2.0MW |
50 |
|
GW121/2000-90 |
金风 |
2.0MW |
15 |
总计 |
300台 |
(2)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与各项目业主签订合同。
(3)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风电场合同编号如下:
序号 |
风电场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合同编号 |
备注 |
1 |
枫伊风电场 |
青海黄电枫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时确认 |
|
2 |
呼云风电场 |
青海黄电枫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3 |
艾枫风电场 |
|
4 |
祖安风电场 |
青海黄电枫山风能发电有限公司 |
|
5 |
李家梁风电场 |
靖边县黄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6 |
白天赐风电场 |
靖边县黄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7 |
董新庄风电场 |
黄河水电定边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4)交通条件
序号 |
发包单位 |
服务实施地点 |
距省会城市距离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青海黄电枫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枫伊风电场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诺木洪地区 |
750公里 |
刘军太 |
14793312006 |
2 |
青海黄电枫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呼云、艾枫风电场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诺木洪地区 |
750公里 |
刘军太 |
14793312006 |
3 |
青海黄电枫山风能发电有限公司 |
祖安风电场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诺木洪地区 |
720公里 |
刘军太 |
14793312006 |
4 |
靖边县黄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李家梁风电场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席麻湾乡 |
134公里 |
贺治才 |
15291217870 |
5 |
靖边县黄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白天赐风电场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席麻湾乡 |
134公里 |
贺治才 |
15291217870 |
6 |
黄河水电定边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董新庄风电场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 |
247公里 |
韩江 |
18966962794 |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枫伊风电场、艾枫风电场60台三一风机,加装1套风机塔筒晃动应用服务器、传输服务器及相应的显示器、键盘等配套设备,60套现地终端、数据采集装置及相应的线缆、槽盒等附件的采购、安装、调试;
呼云风电场60台三一风机,加装1套风机塔筒晃动应用服务器、传输服务器及相应的显示器、键盘等配套设备,60套现地终端、数据采集装置及相应的线缆、槽盒等附件的采购、安装、调试;
祖安风电场20台三一风机,加装1套风机塔筒晃动应用服务器、传输服务器及相应的显示器、键盘等配套设备,20套现地终端、数据采集装置及相应的线缆、槽盒等附件的采购、安装、调试;
李家梁风电场66台东气风机,加装1套风机塔筒晃动及基础沉降观测应用服务器、传输服务器及相应的显示器、键盘等配套设备,66套现地终端、数据采集装置及相应的线缆、槽盒等附件的采购、安装、调试;
白天赐风电场17台金风风机、12台海装风机,加装1套风机塔筒晃动及基础沉降观测应用服务器、传输服务器及相应的显示器、键盘等配套设备,29套现地终端、数据采集装置及相应的线缆、槽盒等附件的采购、安装、调试;
董新庄风电场50台上气风机、15台金风风机,加装1套风机塔筒晃动及基础沉降观测应用服务器、传输服务器及相应的显示器、键盘等配套设备,65套现地终端、数据采集装置及相应的线缆、槽盒等附件的采购、安装、调试;
共计加装6套风机塔筒晃动及基础沉降观测应用服务器、传输服务器及相应的显示器、键盘等配套设备,300套现地终端、数据采集装置及相应的线缆、槽盒等附件的采购、安装、调试;
1.2.2工期
本项目工期为: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60日内完成本项目,总工期60天,各电站具体工期如下:
(1)本项目要求施工人员至少分为5组,每组不少于2人。
枫伊、祖安风电场共计60台风机,要求至少1组人依次顺序施工,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
呼云、艾枫风电场共计80台风机,要求至少1组人依次顺序施工,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
李家梁、白天赐风电场共计95台风机,要求至少2组人依次顺序施工,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
董新庄风电场共计65台风机,要求至少1组人依次顺序施工,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
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完成各风电场全部设备供货并开始施工。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天气影响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实际工期在合同约定工期中做相应顺延。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各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塔筒安全监测系统研发企业或风机制造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
拟投入的安全负责人至少2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安全资格证书;(青海区域至少1人、陕西区域至少1人)
拟投入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高空作业证的施工人员不少于10人。
1.4.4特殊说明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须提供所投服务器、防火墙生产企业的有效授权书。
(2)须提供所投塔筒安全监测系统软件著作权证或第三方检验报告,提供软件产品功能说明,代理企业需提供软件产品原厂家有效授权。
(3)须提供所投软件、硬件产品生产厂商原厂两年质保承诺函。
(4)须提供所投现地终端设备第三方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1.4.5联合体投标
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所有内容不得转包和分包。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
承担过塔筒安全监测系统安装或销售风机时自带塔筒安全监测系统的数量不少于100台,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含有业绩清单的业绩证明文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
1.7.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