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广人工智能谷(一期)项目智能电表及预付费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9-04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ZTC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广人工智能谷(一期)项目智能电表及预付费系统采购。
(三)采购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东广人工智能谷(一期)项目智能电表及预付费系统采购。
(二)服务地点:成都市成华区。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登录后查看)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时间:
磋商文件自2023年09月05日至2023年0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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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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