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招标公告

2023-09-26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6日
 
炎陵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炎陵县妇幼保健院)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2023〕000078
3、
4、采购项目预算:2200000.00元(其中包1:1080000.00元,包2:112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在正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 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运行工作。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包1)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批
1080000.00
1080000.00
 
¨
 
¨
包2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包2)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批
1120000.00
1120000.0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包2:
(1)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医疗器械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9月27日至 2023 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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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8064756
微信号:13717815020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