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核工院新型氮化铀燃料元件辐照考验样件研制招标公告

2023-10-08
上海核工院新型氮化铀燃料元件辐照考验样件研制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型氮化铀燃料元件辐照考验样件研制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新型氮化铀燃料元件辐照考验样件研制
2.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新型氮化铀燃料元件辐照考验样件研制,详细需求见招标技术附件《新型氮化铀燃料元件辐照考验样件研制任务委托书》。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能力,并能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供货/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c)未被列入国
家电投集团公司、上海核工院“供应商黑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4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5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3.9投标人应具有《核材料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3日全天(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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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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