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沈阳市“十四五”城市热电发展规划》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10-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3-210100-08849
项目名称:《沈阳市“十四五”城市热电发展规划》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0,0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履约期限:60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履约地点:沈阳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1)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预付款【含税】;(2)乙方向甲方提交规划报告正式成果稿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80%技术服务费【含税】,不留尾款。
3.服务内容:项目概况:为着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推动谋划的热电项目落地实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拟编制《沈阳市“十四五”城市热电发展规划》。采购需求:《沈阳市“十四五”城市热电发展规划》应根据上版规划执行情况,结合国家、省最新政策要求及我市热电发展实际,进行修编调整。规划的编制着重把握以热定电、热电为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调整优化用能结构,适度超前科学布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城市供热系统绿色低碳转型的同时,安全、稳定运行。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技术能力,自主有序开展资料收集、座谈走访、专题调研、分析预测、文本修订、图文分析、组织专家论证会、评审会、公众参与等必要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高水平完成规划编制。
4.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
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15时40分至2023年10月1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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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