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高良涧派出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高良涧派出所工程 已由洪发改投资复【2023】3号、洪发改投资复【2023】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洪泽国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人民南路与富陵路(原迎宾大道)交叉口北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889.48?。其中1#楼框架结构四层2523.86?、2#楼框架结构四层2407.68?、地下车库一层1957.94?、室外配电房及室外配套等。
2.1.3合同估算价:2099.61万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1.5 其他: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0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09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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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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