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首市高基庙镇人民政府马家垸阳光大道等沥青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10-29
5、预算金额:123.278800(万元)
6、最高限价:123.278800(万元)
7、采购需求:
马家垸阳光大道等沥青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还应具有以下特殊资格条件:6.1.1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6.1.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1.3拟派承担本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所载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 项目负责人现场驻场办公每月不得少于20日;6.1.4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6.1.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其他现场管理人员: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提供安全员考核C证)、材料员、资料员)具备相关岗位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五大员现场驻场办公每月不得少于20日;6.1.6拟派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现场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成员,(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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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