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芜湖市纬三路五华山路电力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3-11-10
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芜湖市纬三路五华山路电力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芜湖市纬三路五华山路电力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4-14-04D-2023-D-D24534)。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三山经开区纬三路、五华山路线路系统进行养护调测以及相关监控、变电等设备的检测维护服务(包含线路及设备的安全检测、环境清理及隐患消除等)。预估含税金额237440元。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采购包一:   /   ;采购包二: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家中选人。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报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含税237440元,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否决其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三山经开区纬三路、五华山路线路系统进行养护调测以及相关监控、变电等设备的检测维护服务(包含线路及设备的安全检测、环境清理及隐患消除等)。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芜湖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参选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的资质: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4参选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类似(电力设备维护或电力维护)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未体现与参选类似产品相关性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计,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清晰视为未提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6本项目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7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1)参选人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信息存在与本项目应答的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且未提供合理说明;
(2)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比选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3.9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17时30分至2023年11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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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