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德市畲族歌舞团建团35周年分享会演出舞美、服装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11-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0CCJ3040-01
项目名称:宁德市畲族歌舞团建团35周年分享会演出舞美、服装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8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8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宁德市畲族歌舞团建团35周年分享会演出舞美、服装设计制作

1.00

48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3年12月4日之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为宁德市畲族歌舞团建团35周年分享会演出舞美设计制作,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服务)类模板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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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