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ZC-23037
项目名称: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日常用品供应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结算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或服务期达到1年,其中任意一项达到即视为本采购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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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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