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登录后查看)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定制型开天窗信封和各类账单印制供应商采购项目,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定制型开天窗信封和各类账单印制供应商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定制型开天窗信封印制供应商1家、各类账单印制供应商1家,为银川市分公司集邮与文化传媒部提供定制型开天窗信封和各类账单印制服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包(标包一:定制型开天窗信封印制,全年费用预计17.94万元/年。标包二:各类账单印制,全年费用预计24.7万元/年。)投标人须清楚了解本项目存在无订单或订单量小等风险因素,招标人不承担实际采购量与年度预估量差异对供应商的任何影响,具体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2.4服务期限:3年(根据服务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2.5供货地点: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9号二楼文传部
2.6供货时限:自接到印刷稿件并确认无误起,无特殊情况下两周内到货
2.7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3.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4.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被列入地方邮政管理局《透明窗口信封》生产企业名录(限标包一);
3.5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6供应商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承诺函);
3.7供应商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3.9供应商间无投资参股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10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保证对招标人提供的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招标人的客户信息,并对查询到的数据信息(含查询量相关数据)做保密处理;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3年12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5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登录后查看)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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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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