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毕节卷烟厂购置6台喂料机和1台振动筛分机
2、招标编号:GZHLZYZB-2023-128
3、招标内容:购置6台喂料机和1台振动筛分机等烟草专用机械设备(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4、交货时间:根据招标人通知确定。
5、项目地点: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卷烟厂。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在签字处加盖鲜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提供《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由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在签字处加盖鲜章)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
5、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无经营活动中被责令停业的记录,无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的情况。(提供承诺)
6、经营活动中无违纪、违法(如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
7、截止至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存在以下不良信息:(逐条提供承诺)
(1)采用“天眼查”核查各潜在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查询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行业直属单位、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核实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否被列入其中。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潜在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有行贿行为,以生效的裁判文书判决时间为依据,禁止其参加招标人新项目采购时限为:
①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新项目采购。
②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二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新项目采购。
③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新项目采购。
④行贿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入。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潜在投标人的“行政处罚信息”中 2020年1月1日以来有被处罚记录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移除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移除的。
(5)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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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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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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