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厦门邮政12楼多功能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工程
2、采购编号:FJSXZBXMCS2023060
3、项目概述:12楼多功能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工程。
4、采购内容: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
序号 |
采购标的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最高限价) |
1 |
厦门邮政12楼多功能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工程 |
详见“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
1项 |
299000元 |
注: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2 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磋商响应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5.3 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包括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4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5.5 磋商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5.6 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8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0 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存在法律纠纷且未尚未妥善解决。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1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须按要求提供)。
5.1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6.1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未在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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