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万㎡。
2.5采购范围:为集团新大楼新办公楼甲醛治理,详见采购文件。
2.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区域。
2.7 服务周期:15天。
2.8质量要求:
2.8.1全部家具安装完毕后,包括但不限于投入使用区域的硬装装修及办公家具、地毯、护墙板、地板、壁纸、其面板、墙面等有害气体及有害物质的治理。
2.8.2治理后对现场进行环境检测,并出具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须有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检测结果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中Ⅰ类民用建筑要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环境治理能力,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室内环境治理合同业绩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部分结算发票扫描件及所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的检验截图)。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响应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提供承诺书)。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单位负责人。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询比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询比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询比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询比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的查询详细页面。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3月4日17时00分前,(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