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4年通信管道排迁工程(一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2024-03-25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4年通信管道排迁工程 (一标段)(设计)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2]13号、[2022]111号、[2023]190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2.2 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3 设计周期: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0日。
2.4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工程)专业设计甲级、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1日16时00分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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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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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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