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方舱车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4-12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方舱车升级改造(二次) |
详见技术要求 |
拟采购1套车载高通量卫星通信设备以及车辆升级改造(含电源整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商务和技术要求文件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76日历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
北京石景山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本项目预算:168.00万元;
3.最高限价:168.00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各自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需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
申领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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