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岭县龙凤山水库泄洪渠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18
项目名称:长岭县龙凤山水库泄洪渠水毁修复工程

预算金额:3067088.93元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3月30日前完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且未有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完成的可提供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帐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并提供2023年3月至今任意一月纳税及社保缴费证明;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9日至 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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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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