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一标项目砂石料、山皮土、级配碎石(褥垫层、基床表层、过渡段)、精轧螺纹钢、围挡(含安装)、公路货物运输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18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9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本金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山西省出资,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0.7%,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52.6%、河北省22.5%、山西省24.9%,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项目业主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谈判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采购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砂石料、山皮土、级配碎石(褥垫层、基床表层、过渡段)、精轧螺纹钢、围挡(含安装)、公路货物运输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河北段站前工程XX-1标,起止里程为DK22+094.19-DK38+518.53,全长16.42km。主要工程数量为:特大桥1 座15.76km,架设箱梁359孔(344-40m,15-32m),区间路基0.66km,CRTSⅢ型无砟轨道铺设16.42km,正线铺轨677.159km,站线铺轨38.864km,铺道岔137组。CRTSⅢ型无砟轨道板预制177.735km(32222块)。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满城区、顺平县境内。
2.2谈判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砂石料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谈判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砂石料年产量不低于50万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砂石料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年限至少满2年。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的砂石料必须来源合法,满足采购人谈判条件。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供应同类物资业务合同,合同金额在200万以上的即可(至少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下载谈判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2)山皮土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谈判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山皮土年产量不低于10万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注册年限至少满2年。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需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铁路临时便道铺设要求。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供应同类物资业务合同,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即可(至少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社会信标人;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下载谈判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
(3)级配碎石(褥垫层、基床表层、过渡段)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谈判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级配碎石年产量不低于10万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注册年限至少满2年。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22年至2024年(至少一份)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供应同类物资业务合同,合同金额在150万以上的即可(至少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下载谈判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
(4)精轧螺纹钢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谈判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注册年限至少满2年。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标准。信用良好,严格遵守合同规定;质量优异,售后服务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供应同类物资业务合同,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即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下载谈判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
(5)围挡(含安装)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谈判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投标人必须供应自己生产材料,具有与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注册年限至少满2年。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标准。信用良好,严格遵守合同规定;质量优异,售后服务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供应同类物资业务合同,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即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下载谈判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
(6)公路货物运输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经营范围具备谈判要求的单位。
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注册年限至少满2年。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业绩:投标人具有丰富的组织运输经验;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供应同类业务合同,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即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4.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招投标、或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下载谈判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③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4年4月23日下午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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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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