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兴市姚王街道十里甸社区三格式户厕改造项目施工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19项目名称:2024年泰兴市姚王街道十里甸社区三格式户厕改造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0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8.163万元
采购需求:
2024年泰兴市姚王街道十里甸社区农村三格式无害化卫生户厕新建改造和整改达标,工程包含新建约480座三格式容积不低于1.5m3卫生户厕,改造约200座旧式户厕使其符合三格式户厕建设管理要求(三格式容积不低于1.5m3)
合同履行期限:
1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及以上资格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诚信磋商承诺书》为准。)。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3)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3.3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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